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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政绩标尺卡在主责主业上——自治区检察院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见行见效
2026-05-22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杨明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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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5-22

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启动以来,自治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“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”总要求,聚焦监督办案主责主业,围绕提升监督质效、办好为民实事、优化管理机制、夯实能力基础持续发力,自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。

  精耕细作提升检察监督履职水平。全面部署重点工作,印发条线工作要点12份。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强化业务指导,印发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十二条措施》《“诉判不一”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》,开展经济犯罪案件不起诉专项评查,监督立案、纠正漏捕后长期无结果案件专项清理活动,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,加强典型案例研究孵化,持续整治检察监督不深入、办案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。

  久久为功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。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,印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,紧盯执行难、执行乱问题,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。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、司法厅出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,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整治。聚焦群众信访矛盾化解,开展“群众来信办理规范年”和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,强化信访首办、领导包案、下访接案、清理积案等措施,着力解决涉检重复信访“骨头案”“钉子案”。

  持续推动构建检察管理大格局。围绕提升检察业务工作“三个管理”水平,研究构建高质效办案指标体系的“施工图”和“任务书”,印发工作指导意见和分工方案,推动高质效办案“1+5+N”制度机制体系建设。

  纠治重“显绩”不重“潜绩”问题。围绕业务能力提升打牢履职素能基础,制定18个班次业务培训计划。组织刑事检察、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竞赛3次,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、案件质量评查实训岗位练兵2次,开展业务调研和“青年检研先锋营”活动,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储备骨干人才队伍。

【作者】:杨明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